排球比賽規則

排球比赛是由两支队伍分别在隔网对垒的比赛。每队应该由6名球员组成,而且可以有6名替补球员。比赛通常采用五局三胜或三局两胜制,前4局中先得25分的一方获胜。如果双方打成24平,则必须继续比赛,直到其中一方先多得2分为止。在决胜局中,先达到15分的一方获胜,如果双方打成14平,则必须继续比赛,直到其中一方先多得2分为止。

以上两幅图中,靠近球网的三名球员(即2号、3号和4号)被称为前排球员,而站在后面的三名球员(即1号、5号和6号)则被称为后排球员。在发球前,后排球员不得站在前排球员的前面,同排球员也不得交换位置。前四局比赛中,每队每局可以获得两次60秒的技术暂停(当任何一球队先获得8分及16分时自动获得),并由教练或在场上的队长向裁判作一次30秒的暂停请求。决胜局没有技术暂停,但每队可以有两次,每次为时30秒的暂停。在比赛中,教练或在场上的队长可以请求替补球员,每队在一局中可换人6次(自由球员除外),但起始阵容之球员被替换出场后,就不得在同一局中再作替换。

发球规则
发球员必须站在发球区内,将球清晰地抛起,然后用单手击球,在8秒内使其越过网顶并落到对方场地内,才算发球成功。发球时,发球员的脚不能踩在端线上。如果发球方犯规,则对方得到1分并获得发球权。在接发球方面,获得发球权的一方球员必须以顺时针方向轮换一个位置,即原来的2号球员发球。发球的主要目的是要“安全过网”,并希望“破坏一传”,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“直接得分”。
排球规格
比赛用球必须由18块黄、蓝、白三色的皮革组成,合规格的球会在球上压上“FIVB”的标记。
得分
如果发球方触犯以下规则,即失去发球权。但如果接发球方触犯以下规则,则发球方可得1分,并继续发球。
1.球落在自己一方的球场范围内
2.界外球(例如:发球或击球出界)
3.发球员没有在规定的发球区内发球,或发球时脚踩到端线
4.没有按照发球顺序发球
5.本方球员连续击球总次数超过三次(封网触球除外)
6.持球(即在击球时球在手中有停留现象)
7.连击(即一人连续击球两次,或击球时球接触身体两次 – 封网触球除外)
8.触网(即比赛进行时,身体的任何部分碰着球网)
9.身体的任何部分越过中线,并接触到对方场地(足部必须完全越过中线并触及对方场地,方为犯规)
10.过网击球(扣球后手随球过网不算)
11.后排球员犯规(例如:球员的位置错误、后排球员拦网或攻击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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